
当A公司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将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告上法庭时,三被告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们面临着停止生产销售、高额赔偿以及公开消除影响等诉求,一旦败诉,将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而且,原告通过公证方式购买被诉侵权产品,并认为被诉侵权酒瓶与涉案专利设计近似,这让被告们在证据和舆论上都处于劣势。就在他们感到无助之时,田小馨律师介入了此案。田小馨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敏锐地意识到侵权比对是关键所在,她的维权策略也从这里展开。
田小馨律师深知,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侵权比对是决定胜负的核心环节。她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对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比对。她指出,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瓶身形状等方面存在共性,但这些属于酒瓶类产品的常见设计,不能作为判断侵权的依据。而在瓶身图案、颜色等设计要部上,二者存在明显差异。涉案专利瓶身中部为圆形浮雕图文印章,而被诉侵权产品瓶身为突出方形图案及“老酒XX珍藏”字样,颜色明暗、纹路设计等也显著不同。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不构成近似。
在法庭上,田小馨律师将自己的侵权比对结果清晰地呈现给法官。她详细阐述了每一个差异点,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说明。她的专业和严谨让法官对她的观点予以采纳。同时,被告提出的合法来源抗辩因证据不足未被法院采信,但田小馨律师的侵权比对已经为被告赢得了关键的胜利。
在处理类似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时,田小馨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知道,在面对原告的指控时,不能盲目地进行反驳,而要从细节入手,找到被诉产品与专利的本质区别。她也明白,在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上要做到严谨细致,不能有任何疏漏。在这个案件中,田小馨律师正是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被告制定了有效的维权策略,最终帮助被告赢得了官司。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了原告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三被告在田小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田小馨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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