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男方在开完庭后,面对女方依据《婚内财产协议》提出的多项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高达数百万元的诉求时,他陷入了极度的无助。此时的他,犹如在黑暗中迷失方向的行者,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复杂的局面,更不清楚自己将面临怎样巨额的经济损失。就在他感到绝望之际,曹方律师临危受命介入了此案。曹方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敏锐地察觉到协议可能存在的问题,他的维权策略也由此展开。
曹方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梳理与核心抗辩点确立工作。他仔细梳理双方婚姻事实、财产流水、协议签订背景及履行情况。发现女方在协议签订前已委托律师筹划离婚,签订协议后不足一个月即起诉,而且协议内容存在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男方几乎放弃全部财产权益的情形。凭借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曹方律师确立了协议非真实意思表示、显失公平应不予采信的核心抗辩思路。
在财产事实核查与举证方面,曹方律师调取双方银行账户、公积金、养老金、职业年金、房产车辆登记信息,核实大额取现、债务、投资等财产细节。对于女方主张的转移隐匿财产、高额补偿款,曹方律师逐一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交贷款还款、家庭支出、非婚生子女抚养等证据,否定女方恶意转移财产的主张。这一过程中,曹方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
庭审质证与法律适用抗辩环节是案件的关键。庭审中,曹方律师针对女方诉讼请求逐项反驳,指出《婚内财产协议》因欺诈、显失公平不应作为分割依据。他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主张即便男方存在过错,也应在合理范围内少分,而非支持女方数百万元不合理诉求。对于房产、车辆、债权债务、贵重首饰等,曹方律师逐项发表质证意见,厘清财产归属与分割边界。在以往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曹方律师也遇到过类似的显失公平协议情况,他深知这类协议在法律上的漏洞和可抗辩点,所以在此次案件中能够精准地抓住协议的关键问题进行抗辩。
在调解协商与争议化解方面,曹方律师配合法院就房产、车辆等核心财产促成双方与婚生子达成一致处分意见,明确房产归婚生子所有、双方享有居住权,车辆按实际使用分割,减少争议财产范围,降低诉讼对抗性。这不仅体现了曹方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灵活性,也充分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实际生活需求。
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案涉《婚内财产协议》因非真实意思表示、显失公平不予采信。夫妻共同财产按女方60%、男方40%比例分割,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存款、公积金等财产补偿款198364.79元。法院酌定支持家务补偿金3万元、离婚损害赔偿金3万元,驳回女方主张的50万家务补偿、45万忠诚补偿、25万存款补偿、150万转移财产赔偿等全部高额不合理诉求。房产、车辆按三方达成的协议处置,共同债权另案处理,债务因涉及第三人暂不处理。曹方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成功为男方避免了巨额的不合理赔偿,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男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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