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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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婚姻法解释中的其他情形归纳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违背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属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结婚;有的则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诱因,如虐待、遗弃或有赌博等恶习;而有的则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证明,如夫妻长期分居。

二、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4、调解书的效力

诉讼内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必须经过调解程序,一旦调解无效,那么法院应该做出判决。要注意的是,这个时候并不一定就是判决夫妻离婚。如果不具有上述几种情形,可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话,自然也是不会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另外,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要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调解,则就属于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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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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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一、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民法典》 规定,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请求赔偿有主体要求和客观情形的限制条件:
1、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
2、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诉讼离婚请求赔偿时哪些问题需要注意既然请求离婚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那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3、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当事人根据《民法典》 规定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概而言之,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损害赔偿请求是以法院判准离婚为基础,且必须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换句话讲,如果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没有提出赔偿,或者法院没有准予离婚,那么无过错方是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很多夫妻离婚都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但现实中却只有一部分离婚损害赔偿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主要还是因为这些情况满足了规定的诉讼离婚赔偿条件。从《民法典》 规定中可以知道,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那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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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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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因为现在经济能力有限,受了工伤老板又不给赔偿,准备起诉,缓交诉讼费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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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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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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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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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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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款纠纷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二条,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根据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是指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出具质量合格证书。但是当建设单位未组织验收,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出具了合格证,是否可以认定这个工程质量合格?
原因在于合同纠纷的主体处于同等法律地位,作为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的代理人,监理单位表示的意见可视为建设单位的意见,基于行政层面的要求,由行政法调整。另一种特殊情形是指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提前使用的情形,一般认为除了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外,其余工程应被认定为质量合格且具备结算条件。
2、合同价款的支付期限已经届至
该条件有两个特殊情形:其一是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若合同无效则不能继续履行,但对已完工的合格工程,施工单位可随时主张结算;其二是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解除了就具备结算条件,但如果合同没有解除,就则只能主张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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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满足的条件,首先是起诉的条件,双方存在法定夫妻关系,一方想离婚的, 可以诉讼离婚。然后是判决离婚的条件,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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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保公司诉讼担保要满足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行诉讼担保: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担保公司设立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
1、现金或不动产认可度较高
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
2、银行保函认可度也很高
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
3、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
部分地区如北京,已由当地高级发布了详细的财产保全细则,且规定了符合规定的担保公司等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但该公司保函的使用面较窄,仅能在小部分地区使用。
上海地区目前担保要求严格,绝大多数接受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例如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浦东新区人民都可以接受,但是青浦区人民不接受担保函。诉中的案件要看具体的法官是否接受担保函。
江苏地区目前有江苏省高院出具的2020年和2020年关于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相关规定,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已被江苏大部分地区的认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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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先予执行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中先予执行满足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当事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4、启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不能依职权适用
5、何时:案件受理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
6、担保:可以责令提供担保,但不是必须的
7、范围:限于当事人请求范围
先予执行,是指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前,为解决当事人一方生活或生产的的紧迫需要,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的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
一般而言,执行须以生效的判决作为依据,须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有些原告来说,如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正常的生活就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原告的请求往往具有急迫性,若等到判决后再采取禁止性措施,则为时已晚,被告的行为早已实施,原告将受到难以挽回的损失。
先予执行制度正是为了保护有特殊需要的原告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它可以解被告燃眉之急,可以在满足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前就实现其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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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原告和离婚案件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被告的信息足够明确,有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原告有具体的诉求,且法院也具有管辖权,满足这些条件的法院应该受理原告的诉求,但是否会判决离婚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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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虚假诉讼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破产法所保护的破产秩序;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主要是指财产权利。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必须实施了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其他转移财产、处分财产的行为。隐匿财产,是指将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货物等财产全部或部分予以隐瞒、转移、藏匿。承担虚构的债务是指:捏造、承认不真实或不存在的债务。“其他转移、处分私分财产”,是指,《破产法》第三十五所规定的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以及放弃自己的债权等等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种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符合了这一客观的行为要件。二是必须实施了虚假破产。即是债务人在未发生破产原因的情况下,通过抽逃、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手段,虚构伪造破产原因,申请宣告破产,以逃避债权人的追索,从而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的虚假破产是指,企业未达到破产界限,伪造破产原因,申请破产,而非真实破产。三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即必须是给债权人和其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本罪。这里的债权人是指因公司、企业举债而与公司、企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债券持有人以及经济合同中享有债权的人等,“其他人”是指公司、企业的职工、国家税收部门等等。以上三个客观方面的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任何公司、企业构成。即根据《破产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和私人企业等都符合。
本罪的主体构罪要件。但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是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直接故事。过失不构成本罪。在本罪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方面往往是为了逃债。但犯罪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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