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面临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时,陷入了无助与迷茫之中。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复杂问题,被告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在这场纠纷中处于信息劣势。王莉萍律师在接受被告委托后,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做出关键判断。她意识到要保障被告及婚生子的合法权益,需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王莉萍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子女抚养的现实条件、夫妻共同财产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财产分割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核查与分析。她充分听取被告的核心诉求,结合离婚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以保障被告及婚生子合法权益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20XX年X月,本案由法院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入了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王莉萍律师代表被告与原告进行了多次协商。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她据理力争,强调被告更有利于婚生子的成长,最终为被告争取到了婚生子的抚养权。对于抚养费支付标准及大额医疗费用承担,王莉萍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与原告反复沟通,确定原告自20XX年X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3500元至婚生子年满18周岁,婚生子住院产生的大额医疗费自费部分由原告承担70%、被告承担30%。
在探视权行使方式方面,王莉萍律师也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婚生子的感受,与原告协商确定每两周探视一次、每次一天,具体时间自行协商。对于财产补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王莉萍律师坚持为被告争取合理的补偿,最终原告需向被告支付补偿款200000元,自20XX年X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40000元至付清,若原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任意一期,被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房屋赠与子女的问题上,王莉萍律师明确各项约定的履行标准及违约责任,原告将其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婚生子,于婚生子年满18周岁后一个月内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原告违约,需按房屋市场价值赔偿,房屋遇拆迁等相关权益均归婚生子所有。此外,对于被告婚前购置的两台电视机归属以及房屋搬离等问题,王莉萍律师也为被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法院主持调解,王莉萍律师代表被告与原告于20XX年X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有效。被告的核心诉求均得到满足,案件圆满办结。王莉萍律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始终将被告及婚生子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在类似的离婚纠纷案件中,王莉萍律师这种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据理力争的维权策略,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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