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园林绿化公司在面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陷入了困境。某建设公司将其与某生态林业公司、某实业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数千万元及利息,还要求返还管理费数百万元。公司不仅面临着巨大的经济赔偿压力,而且案件涉及工程转包关系认定、合同效力争议、工程质量责任划分等多重复杂法律问题,公司在证据和信息方面处于明显劣势。
2026年5月,在案件诉讼初期,公司找到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卓玛律师介入此案。卓玛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尤其擅长建设工程领域案件。面对复杂的案情,卓玛律师深知要打破原告的主张,关键在于理清各方的法律关系和精准质证证据,于是决定先全面阅卷和进行法律分析。
距离一审开庭还剩30天。第1天,卓玛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开始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和证据链条。第2-5天,卓玛律师多次与被告C公司的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细节,收集对被告C有利的证据线索。第6-10天,卓玛律师针对原告提交的竣工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进行详细的质证分析,找出其中的形式瑕疵和内容不真实之处。第11-15天,卓玛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深入研究工程质量问题,明确原告施工存在的材料不合格、客土改良不达标等问题,并整理出详细的质量责任分析报告。第16-20天,卓玛律师对案涉工程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为主张转包合同无效收集法律依据。第21-25天,卓玛律师制定全面的代理策略,包括法律关系抗辩、证据质证、质量责任反驳和程序合规性审查等方面。第26-30天,卓玛律师反复修改代理词,进行模拟庭审,为正式开庭做好充分准备。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A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返还原告部分管理费,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被告C非合同相对人,原告不具备“实际施工人”身份,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被告C承担责任。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由于被告A的支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原告可能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卓玛律师在诉讼期间已经建议被告C关注被告A的财产状况,若执行不到位,可协助原告申请对被告A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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