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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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相同的商标。2、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4、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同类似的商标。5、 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6、经销侵权产品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商标法》第38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对此作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八种类型:

1、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相同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行为,属于明显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就构成假冒商标行为。假冒商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假冒行为的破坏极强,他盗用他人商标声誉而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从而因自己产品伪劣毁掉他人的商标声誉,同时又欺骗了消费者。所谓“同一种商品“,是按商品的原料、形状、功能用途等因素以及习惯来判断,一般是指名称相同的商品,或者名称虽相同,但所称的商品相同的商品。但有些商品如收音机、录音机、音响、用途结构虽不同,在组合音响这一概念上属于同一商品。因而,同一种商品的概念并非指全一样的相同商品。

所谓“相同商标”一般是指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除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绝对相同外,下列情况也应视为相同商标:如名称因为“友谊”的商标,其一以两只手紧握的图形表示,另一以两个套法圆圈表示。又如两个商标名称虽不同,一为“火炬”、一为“光明”,但二者都以火炬图形来表示。有的商标尽管字不同音,也应视为相同商标,如“朝阳CHAOYANG”和“朝阳ZHAOYANG”。数字组合的商标,虽采用不同文字或不同排列,如“三五”与“555”,有些文字商标顺序颠倒,如“工农”与“农工”,都应视为相同商标。

2、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所谓“类似商品”,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商品,由于使用原料、制作方法、商品用途、外观形状、销售场所等因素,具有一定共同点,如果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会难以辩清不同的生产者,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而误认误购,这些商品就是类似商品。如上海牙膏厂已有注册商标“白玉”用于牙膏上,生产牙粉的厂家也使用“白玉”商标,即属商标侵权行为。

3、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这种使用一般也以造成消费者误认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

商标是否近似,主要从外观、读音、含义上去判断。有下列之一即属近似的商标:

1)、图形近似的图形商标或组合商标;

2)、图形虽不近似但名称相同的商标;

3)、拼法近似或读音相同的由字母组成的商标;

4)、在商品上使用的名称读音相同的用汉字作名称的商标;

5)、商标名称所表示的含义极其相近;

6)、商标的设计和色彩或整体观感极其相似的商标。

外观相似,是指商标的名称,图形或其组合的外观上相互近似,难以区别。如“五环”与“连环”名称虽不同,图形却是由五个圆圈相连结。

读音相似,如用于磁带上的“TDK”与“TTK”、又如“天成”与“天城”,同音不同字。

含义近似,指文字图形表示的含义近似,如“大白兔”与“小白兔”、“双喜”与“红双喜”。

4、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同类似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且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是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也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次类行为的认定较为复杂,只有认定商品近似又商标近似的才能构成商标侵权

5、 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商标侵权行为,这类行为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附有文字、图形或者组合成的注册商标标识;2、制造者超越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权限,任意制造这种商标标识;3、销售商标标识,包括销售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残、次、废、旧的注册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的可以是单独一项行为,也可以是连续性多种行为,都构成商标侵权。这种行为是假冒商标行为的必要准备阶段,危害性很大。这种行为情节严重者按规定应按假冒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6、经销侵权产品的行为。

商标侵权人欲实现其牟利暴利的目的,必然要求将侵权产品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渠道销售出。为切实周密地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法律也将经销侵权产品的行为(不仅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规定为侵权行为,在商流通环节设置了一道法律屏障,抑制侵权行为进一步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商标法并未免除因“不知是侵权产品”而销售的行为人的责任,而仅仅强调“明知”则必然构成侵权。

7、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

8、 在同一种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装潢继续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行为,也构成侵权。此类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是以造成误认”。这种误认,不仅指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的,也包括消费者产生与商标注册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误认。一般地说,在同一种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装潢或商品名称的,即可认定“足以造成误认”。其余集中情况,应结合被使用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具体商品交易过程及消费者购物习惯等作为具体分析,予以认定。

法律将该种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加以禁止,旨在防止出现注册商标失去显著性,脱变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

9、 故意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故意为侵权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使为想供仓储、运输、邮寄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也属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无疑是对商标所有权人合法利益的一种侵犯,往往会给其造成很大的损失。而随着我国对注册商标保护力度的加大,其实作为商标所有权人,也是应该提高这方面的意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不被他人侵犯,也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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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是什么,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如何的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认定商标侵权的重点、难点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 (二)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侵权才能成立。3近似商标与相同商标有所不同,在视觉上虽有一定差异,但在其他方面如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近似,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或混淆。考察两个商标是否属近似商标,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商标外观。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 2、商标读音。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 3、商标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确定判断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标准,是对两种商品进行比对的关键。国家商标局虽然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的依据,只能作为认定类似商品的参考。根据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类似、且这种类似是否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解等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实务中唯一可行的选择。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就等于不相类似,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在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商品质量优劣不会影响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使其商品质量优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也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至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低劣甚至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的其他条款处理,与商标侵权认定没有直接的关联。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注册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如果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有违反《商标法》和《实施细则》的情形,可以适用相关条款处理,要求注册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尽管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但有可能影响其权利的行使,甚至使其丧失赔偿请求权。 (六)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并不一定就构成商标侵权。这要视其使用是否具有正当理由而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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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案怎么查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案源:投诉和主动发现两大类 (二)管辖:侵权人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工商局 (三)立案:有侵权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立案工商局管辖范围、人民尚未受理。 (四)调查:工商局行政职权:询问有关当事人;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存;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在证据有可能转移或者灭失时,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五)核审:是办案机关内部实施监督的一种制度,由本机关法制机构承担。 (六)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听证:是《行政处罚法》设立的新的制度。是工商局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扣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度。 (八)决定:分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侵权行为成立的,作出行政处罚;侵权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侵权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侵权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审批:自立案之日起,案件调查终结前报商标局。 (十)执行。 (十一)备案(存档) 我国商标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只是普通的商标侵权的话,只要处以行政处罚就可以了,具体包括停止侵权或者是处于罚款,或者是处没收违法所得这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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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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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举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不侵权如何举证 1、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 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说来,专业的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向举报取证。 向侵权所在地工商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 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3、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商标侵权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二、商标侵权 1、中国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实行的是行政和诉讼两条腿制度,商标权利人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既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侵权投诉,也可以直接向。 2、商标侵权纠纷通常分为以下几类: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后两种比较复杂,有些地方工商行政部门对于这两两情况的侵权纠纷并不受理,会要求投诉人直接到。因为要证明易致混淆。 3、如果你说的情况属于第2点中的第一点,你又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对于该商标权的使用是合法的,你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工商局可能会查封你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要求你出具销售发票、帐册等。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该怎样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 (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 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根据“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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