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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遇到的困境可不小。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也就是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未付清为由进行抗辩。而且被告还提出“被胁迫签字”等主张,这让案件变得复杂起来。杨差点就因为这些抗辩,拿不回自己的投资款。
就在杨一筹莫展的时候,他找到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及徐律师。李超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
针对被告王“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李超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李超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还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这关键的一步,是因为李超律师准确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从法律原则和证据等方面为原告争取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了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签订合同后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像《协议书》《借条》《欠条》等,这在维权时非常重要。
第二,遇到纠纷不要慌乱,要从公平和诚信等法律原则出发,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这个案子中我们能明白,在合同纠纷中,证据和法律原则的运用至关重要。在这个案子里,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全面梳理证据,准确抓住案件关键,从公平和诚信角度进行论证,为原告成功追回了投资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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