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治社会,每一起纠纷背后都牵扯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南京大学本科出身的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接手此案。有着十余年执业经验的他,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不仅要证明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还要确定责任主体。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现场勘验,张居宽凭借自己在处理法律事务上的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积极协助法院核实案涉道路相关情况。最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为原告争取到了一定的权益。
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里,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凭借自己在合同法领域的独到见解和知识储备,与被告展开激烈辩论。他引导原告提交《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试图证明原告已依约完成服务。然而,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张居宽在案件中的努力和专业表现,让当事人感受到了他对案件的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称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等,被告则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张居宽深知此类案件中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认定的重要性。在庭审中,他凭借自己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所积累的经验,以及对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的精通,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他积极提交相关证据,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类似的纠纷在社会上并不少见。这些案件不仅反映了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也凸显了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面对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张居宽律师在这些案件中的表现,充分展示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当遇到纠纷时,首先要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在选择律师时,要考察律师的专业领域和执业经验。同时,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的道路上,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对法律的诠释和实践。张居宽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在纠纷中寻找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也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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