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一起聚众赌博罪案件中,被告人顾X面临着法律的审判。江颖静律师作为顾X的辩护人之一,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顾X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效显著,成功办理数十起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或减轻处罚的结果。这些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她处理顾X案件的底气。
公诉机关指控,顾X在2021年欧洲杯、2022年世界杯期间,根据邵X安排,负责向参赌人员告知赔率、接受投注、记账、结算赌资等,参与聚众赌博,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20万元。面对这样的指控,江颖静律师迅速制定了辩护策略。
她首先从顾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入手,指出顾X系根据邵X安排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应认定为从犯。这一判断基于她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熟悉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角色和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同时,江颖静律师关注到顾X归案后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她在庭审中强调这一点,指出顾X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体现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并且,顾X自愿认罪认罚,这也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情节。江颖静律师通过对这些情节的精准把握和有力阐述,为顾X争取从轻处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江颖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与公诉机关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论。她的专业表现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采纳了她提出的顾X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意见,判处顾X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实用建议:
1.若涉及刑事案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配合律师开展辩护工作,不要隐瞒关键信息。
2.在共同犯罪中,若自己处于从属地位,应及时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会根据具体情节争取认定从犯,以获得从轻处罚。
3.归案后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坦白情节,这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4.当事人应尽早退出违法所得,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情节,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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