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异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49人
专家导读 异地离婚的程序就是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夫妻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ArticleTitle}

一、异地离婚的程序应该怎么办理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诉讼离婚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1、孩子由谁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征询孩子的意见。

2、子女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般支付至孩子十八周岁止。

(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彩礼的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予以返还。

2、房产分割:此处主要讨论商品房的具体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单独赠与,另外一方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

(3)贷款购买的房屋,原则上购房合同是哪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哪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予以分割。

严格来说我国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异地离婚,尤其是对协议离婚,因为要求必须要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异地办理了。现实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自然对应的手续要求也不一样,当然在满足了规定的离婚条件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异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一键咨询
  • 155****4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2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异地办离婚手续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异地能离婚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如果是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异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时居住地人民。
时,应向人民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时居住地人民。
时,应向人民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异地怎么办理手续
异地离婚的程序就是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夫妻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异地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时居住地人民。
时,应向人民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如果是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登记离婚的方式,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部联网,只能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可以在异地受理离婚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而住所地则是指公民的户籍地。
因此,如果已经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当地人民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登记离婚的方式,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部联网,只能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可以在异地受理离婚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而住所地则是指公民的户籍地。
因此,如果已经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当地人民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两人都在异地,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律师回复] 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你说的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回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那么要到原告住所地人民。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就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要到原告时居住地的人民才行。扩展资料:按《婚姻法》规定:“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的一般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一般是县一级民政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
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离婚其
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如果是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夫妻异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