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某面临着被公诉机关指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困境,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XXXX年X月,当公诉机关以桑检刑诉〔2024〕XX号起诉书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X某及其家属心急如焚。此时,卓玛律师在X某家属的委托下介入了此案。
卓玛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起,尤其专精刑事案件,承办的刑事案件占比约50%。面对X某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一复杂案件,卓玛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证据的审查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她的第一反应是全面阅卷,通过细致研究卷宗,梳理案件脉络,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距离法院开庭审理还剩30天。第1天,卓玛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后,当晚便开始仔细查阅公诉机关提供的卷宗材料,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标记和分析。第2天,卓玛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X某,与他深入交流案件细节,了解实际情况,X某表示自己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在进项发票开进来及认证抵扣期间,自己因其他案件在看守所羁押,无自由和能力进行抵扣操作。第3天,卓玛律师根据与X某的沟通内容,再次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辩护的方向和要点。第4-10天,卓玛律师收集了XX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据,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决策文件等,以证明X某并非实际控制人。第11-15天,卓玛律师调查了开票出资、款项来源及支付主体的相关情况,获取了相关证人证言和转账记录,证实开票人的开票出资、款项来源及支付主体均是X某。第16-20天,卓玛律师前往看守所,再次会见X某,进一步核实证据和案件细节,并与X某沟通辩护策略。第21-25天,卓玛律师撰写辩护词,将辩护要点进行系统整理和阐述,强调X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6-30天,卓玛律师对辩护词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为庭审做最后的准备。
在庭审中,卓玛律师依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精心准备的辩护词,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虚开及认证、抵扣行为系X某实施,公诉机关指控X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不予支持。法院认定XX公司以虚抵进项税额为欺骗、隐瞒手段,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19.85%;X某明知税务机关作出相关决定后仍未缴纳税款,其行为构成逃税罪。
虽然法院已作出判决,但本案尚需关注后续的执行环节。卓玛律师告知X某及其家属,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她联系,她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为当事人保留合法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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