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2017年12月21日,原告龙口市XX公司与被告龙口XX公司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为龙口XX公司与山东XX银行间的500万元《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费150000元。同时,原告与各被告分别签订或出具了一系列反担保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反担保函、个人反担保保证函等。然而,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龙口XX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原告先后8次为其垫付利息295348.44元。2018年5月30日,银行提前宣布借款到期,并从原告处扣划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累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达XXX元。但被告龙口XX公司在原告履行担保责任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其他保证人也未承担责任。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的衣超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梳理了原告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等。在庭审中,衣超律师指出,根据合同约定,被告龙口XX公司违约事实清晰,原告有权依据《委托担保合同》向其主张权利,要求偿还垫付的本金、利息、担保费和违约金。同时,依据反担保函和个人反担保保证函,其他被告应对龙口XX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被告未提出相反证据反驳,予以认定。法院判决被告龙口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代偿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违约金和担保费;被告龙口XX公司、杜XX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266元由被告承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普通人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在涉及担保业务时,一定要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合同、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对于担保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能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
衣超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执业至今已逾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担保合同纠纷时格外从容。他凭借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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