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以及公司非诉事务处理是重要的业务板块。薛立新律师长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这些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面临着诸多复杂的攻防难题。
在一个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以协助被告成功放款35万元为由,要求被告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被告王X称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所有资料准备、系统操作等均由自己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却索要高额服务费。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三项关键抗辩:一是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未参与贷款审批等核心服务;二是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对基本事实表述错误;三是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多项服务。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履行服务协议存在明显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从这个案件可以提炼出的办案思路是:在服务合同纠纷中,深入审查服务的实际履行情况,精准找出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以此进行有力抗辩。
另一起公司注销后被追债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公司将实际借款人、已注销公司的两名股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股东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薛立新律师作为顾X的代理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进行抗辩。他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举证证明顾X仅为代持股东,未参与公司经营;指出原告要求股东担责的依据不成立。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抗辩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顾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这体现了在公司债务纠纷中,要对资金流向、股东责任等进行精准核查和界定。
在处理这类民商事纠纷时,薛立新律师通常会从合同履行情况、资金流向、当事人身份等角度进行分析。对于合同纠纷,会详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公司债务纠纷,会重点关注资金的用途和股东的责任。他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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