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公司有顺风顺水的时候,自然也有经营不下去的时候。当企业走到破产这一步,就会面临很多利益分配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自己辛辛苦苦工作的工资还没拿到手,这企业就破产了,心里难免焦急。而企业的财产可能已经做了抵押,存在抵押债权。那么这种情况下,职工工资到底有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呢?下面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和众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一、抵押债权和职工工资的权利属性
抵押债权是一种担保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当初借钱给企业的时候,企业拿自己的特定财产做了抵押,要是还不上钱,债权人就有权处置这抵押的财产来收回债务。比如企业向银行贷款,把厂房抵押给了银行,企业还不了钱,银行就可以拍卖厂房来收回贷款。而职工工资则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报酬请求权,是职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简单地说,就是职工为企业干活,企业就该给钱。
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企业破产法》对于清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之后才轮到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可要是企业的财产已经设立了抵押,按照法律,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就对这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举个例子,企业把机器设备抵押给了债权人A,企业破产时,这机器设备拍卖所得的钱要先给债权人A,剩下的钱才再按上面说的清偿顺序分配。
三、职工工资有条件优先
通常情况下,抵押债权优先于职工工资受偿。毕竟这抵押是当初就约定好的,债权人也基于对这种担保的信任才把钱借出去。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当抵押财产的处置所得在清偿了抵押债权后还有剩余,那这剩余部分就可以用来清偿职工工资。假如企业拿仓库抵押借了钱,仓库拍卖后还了债权人的钱还有剩余,这剩余的钱就要用来偿还拖欠职工的工资。
四、职工维护自身权益办法
要是企业破产面临这种情况,职工首先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的具体数额。然后密切关注破产财产的处置情况,看看抵押财产的变现和分配情况。要是发现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
企业破产后抵押财产清偿完抵押债权后,要是还有其他财产,职工工资还可以按正常清偿顺序从这部分财产里受偿。可要是抵押财产处置后没有剩余,职工工资又没拿到,后续职工的权益怎么进一步保障呢?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汇聚了众多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出谋划策,合法合理地为职工争取权益,让职工在遇到这种难题时能有可靠的专业人士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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