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得知被起诉后,内心极度焦虑。他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他急需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
经多方打听,张某委托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担任本案一审辩护人。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受委托后,杨律师立刻开展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他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包括张某的投案经过和认罪态度。同时,他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本案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
针对本案案情,杨律师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在法庭审理中,他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首先,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次,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依法可从宽处理。再者,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最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无任何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同时,杨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他协助张某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后续缓刑适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同时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且张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能从法律层面为你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
第二,一旦涉嫌犯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这些都有助于从轻处罚。
这个案子让我们看到,在面对刑事指控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主动承担责任是多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杨子兴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核心定位、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以及专业把控庭审环节,成功为张某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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