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宗毒品贩卖案件里,被告人白X因两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小马”被诉。令人意外的是,辩护律师没有像常见的那样在无罪或罪轻上大做文章,而是将核心精力放在了法定从轻情节上,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这起案件看似证据清晰,白X两次贩卖毒品,一次交易完成,另一次在交易地点被现场查获。在推进辩护工作时,律师遇到了难题。如果按照常规思路进行无罪或罪轻抗辩,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很难取得好的效果。而且庭审焦点容易分散,可能导致辩护意见不被采纳。
此时,律师的履历背景发挥了关键作用。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系统学习的法学理论知识让他对各类法律条文有精准理解。他能迅速判断出在这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中,聚焦法定从轻情节是关键。同时,他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深入了解司法程序的运作和法官的审判思维。他知道法庭在量刑时对于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法定从轻情节会更为重视,所以明确了“不否认指控事实与罪名,重点挖掘并佐证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的辩护思路。
律师核心梳理出三项关键辩护点。一是主张“犯意引诱”,认为白X此次贩卖系因吸毒人员主动索购引发,主观恶性较低;二是强调白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坦白的法律要件”;三是突出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时无异议,悔罪态度明确”,还补充其家庭实际情况,从情理层面争取法庭考量。
在庭审质证与辩论阶段,律师也精准发力。质证阶段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确保庭审焦点集中于“量刑情节”而非“事实与罪名”。辩论阶段,针对梳理的辩护点逐一阐述,强化“其主观悔罪、配合司法机关办案”的观点,对部分辩护意见补充事实依据。
不过,并非所有辩护意见都被采纳。“犯意引诱”“家庭情况”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犯意引诱”无事实支撑,因为白X此前有贩卖行为,并非首次因索购引发;“家庭情况”非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量刑考量范围。这也反映出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虽然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找到了大致方向,但仍需对具体情节进行严格审查和判断。
案件判决后,虽然被告人获得了缓刑,但这起案件也留下了一些值得思考的地方。对于律师而言,在今后的毒品案件辩护中,需要更加严谨地审查被告人的过往行为,避免提出与查明情况相悖的辩护意见。同时,要更加准确地区分法定情节和非法定的情理因素,合理运用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虽然尘埃落定,但其中的经验教训将影响着后续的法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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