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而言,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无需先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可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责任。
二、一般保证责任提供者才有先诉抗辩权吗
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特有的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即先诉抗辩权。
但存在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此时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者也有先诉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者没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即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旦满足条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当探讨连带保证责任提供者有无先诉抗辩权时,我们知道连带保证责任下提供者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但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提供者对债务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这意味着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为清偿的债务。另外,若存在多个连带保证人,他们之间的责任分担也有相应规则。如果你对连带保证责任中追偿权的行使、多个保证人责任分担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了解连带保证责任提供者有无先诉抗辩权的具体情况,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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