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般情况下,按照各债权比例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
2.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按比例清偿。
4.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剩余财产再按债权比例分配。
5.执行程序中,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6.部分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法院可制作财产分配方案,送达各债权人及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多债权人多被执行人财产怎样分配
多债权人多被执行人财产分配分不同情形。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剩余财产再按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按破产程序清偿债务;不符合破产条件,对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多债权人多被执行人财产分配有何法律依据
多债权人多被执行人财产分配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破产程序分配财产;不申请破产或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按采取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
在了解了一般情况下按照各债权比例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等规则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即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参与分配申请,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另外,当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财产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后,后续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些都是与债权分配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债权分配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无论是关于分配比例、申请时间,还是对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