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连市XX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出现了令人纠结的情况。原告朱X自2014年起陆续向被告王某飞、韩XX出借款项,被告多次出具借据确认总欠款975000元,但之后仅偿还部分款项,原告主张被告尚欠81万元本金未还。然而,被告王某飞当庭抗辩原告主张的欠款数额不准确,被告韩XX还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使得案件的走向充满了不确定性。
面对这样复杂的局面,原告聘请了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阎乔律师作为代理律师。阎乔律师2022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对合同、家事案件尤为专精。丰富的办案经验让阎乔律师对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瑕疵高度敏感。
接案后,阎乔律师首先进行了证据梳理与固定工作。他全面整理银行流水、转账凭条、多份《借据》、房屋产权证、保全材料等证据。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转账记录繁多,借据也有多份,这一工作难度不小。但阎乔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将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有力地佐证了案涉975000元借款的实际交付及被告多次确认欠款的事实,成功应对了被告的数额抗辩。
在款项性质的认定上,这是案件的一个关键难点。被告已还款项性质为本金还是利息/违约金存在争议。阎乔律师结合借据约定及法律规定,进行了精准抗辩。他主张2023年1月24日前还款为利息/违约金/损失补偿,且该金额未超法定上限,2023年后还款为本金。这种精准的分析和主张,最终获得了法院的全部采纳。
法律适用方面,阎乔律师结合《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就夫妻共同债务、以房抵债、抵押权设立、逾期利息计算等问题出具了专业法律意见。他精准把握民间借贷中本金、利息认定规则,夫妻共同债务构成要件,抵押权设立的法定条件等关键法律点,明确了法律适用规则,其论证意见全部获法院采纳。
此外,阎乔律师还在诉前及诉讼过程中及时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他深知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被告可能会转移财产,导致原告的债权难以实现。最终,保全费判令由被告承担,有效防止了被告转移财产,保障了原告后续债权的实现。
经过阎乔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03200元及逾期利息,原告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均由被告主要承担,精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债权。阎乔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出色的证据链构建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为原告赢得了这场官司,再次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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