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蔡X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被告人蔡X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蔡X对指控无异议。法院经审理查明,蔡X加入诈骗集团并参与了相关诈骗辅助工作,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蔡X构成诈骗罪。
第二,蔡X是否应认定为从犯
公诉机关提出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法院查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因此认定蔡X为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第三,罚金数额是否应降低
高志博律师提出,蔡X在诈骗集团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法院综合考量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等情况,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判处较低罚金。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犯罪中,被告人及其家属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自首情节。同时,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家庭困难等,可以向律师说明,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要提高警惕,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被告人蔡X作出了合理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又兼顾了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而高志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就有百余件。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在本案中,他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低的罚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家庭稳定的统一。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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