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WPG与被告签订《房屋室内装修合同》并支付了装修款、保证金及清运费等费用,但被告施工后,原告对装修效果不满,于2021年9月底更换钥匙,被告停止施工。此时,原告面临着如何解除合同并追回装修款项的困境,手中虽有合同和付款凭证,但对于装修效果不符合要求缺乏明确的证据支持,处于信息和证据的劣势。
2021年,在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时,吴俏俊律师介入此案。吴俏俊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在12年时间里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民商事案件,对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这类案件。面对此案,吴俏俊律师第一反应是全面梳理合同履行情况,初步策略是从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入手,寻找对原告有利的证据。
第1天,吴俏俊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仔细研究了原告提供的《房屋室内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标记出合同中关于装修标准、施工进度等关键条款。
第2天,吴俏俊律师与原告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装修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包括施工细节、与被告的沟通记录等,并整理出一份详细的案件时间表。
第3天,吴俏俊律师前往涉案房屋现场,拍摄了装修现状的照片和视频,收集施工不符合约定的可能证据。同时,与周边邻居交流,了解装修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第4天,吴俏俊律师联系了原告在装修期间的几位证人,获取他们关于装修效果的证言,并对证人证言进行了公证。
第5天,吴俏俊律师将收集到的所有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制作成清晰的证据清单,并撰写了详细的代理词,明确原告的诉求和依据。
第6天,吴俏俊律师将整理好的证据和代理词提交给法院,积极准备开庭事宜。
2022年,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WPG主张确认合同于2021年X月XX日解除,要求二被告共同返还装修款、垃圾清运费及装修保证金,并将涉案房屋水电恢复原状。被告XX辩称原告单方面解除合同,可退还未施工部分费用;被告XX称自己仅为设计师,不应承担责任。吴俏俊律师通过整理的合同履行事实、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主张,证明被告的施工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俏俊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原告WPG与被告XX签订的《房屋室内装修合同》,被告XX、XX返还原告48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因本案已判决,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原告可依据判决要求被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吴俏俊律师告知原告,若被告拒不履行判决,可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原告保留了合法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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