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一起案件中,201X年X月15日1X时许,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受伤后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刘XX支付了15500元费用。孙XX将刘XX、车主刘XX以及承保的中国X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孙XX的各项损失,判决中国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
中国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认为刘XX肇事逃逸,属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但孙XX和刘XX一方辩称,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到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无证据证实是本人签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二审法院最终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免责条款已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1X年X月24日1X时44分许,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于XX和彭XX死亡、两车损坏。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于XX的家属将XX、李XX以及承保的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于XX家属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
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执业期间,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经办案件三百件。在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李泽宇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准确抓住案件关键。比如在第一起案件中,他抓住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尽到免责条款告知义务这一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保险合同的条款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尽到告知义务至关重要。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免责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车主和受害人来说,要注意保存好与保险合同签订、事故处理等相关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泽宇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年的执业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他在这两起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坚持亲办案件,用专业和责任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