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源于一起工程款归属问题。上诉人QTT和原审被告XXX曾是夫妻,现已离婚。被上诉人ZXX拥有案涉挖掘机,该挖掘机用于贵州工地施工,工程款173000元汇入了QTT账户。一审法院认为,QTT和XXX占有这笔工程款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判令二人共同返还。QTT不服一审判决,委托王策律师提起上诉。王策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一审仅依据挖掘机的所有权就判定工程款归属,证据明显不足,法律适用也存在错误,这是案件的棘手之处。
突破口在哪里呢?王策律师决定从案件事实和证据入手。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二被上诉人并没有书面承包合同,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们是实际承揽人。同时,QTT和XXX实际参与了施工、管理,并支出了相关费用。王策律师多次与QTT沟通,详细了解施工过程和款项往来情况。为了更有力地证明观点,他还收集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证据,如施工日志、费用支出凭证等。在这个过程中,王策律师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二审的辩论做好了充分准备。随着证据的不断收集和梳理,案子有了实质进展,王策律师看到了胜诉的希望。
二审开庭时,王策律师运用精准的论证和充分的证据,向法庭阐述了工程款的归属逻辑。他指出,仅凭挖掘机所有权不足以认定工程款归属,QTT和XXX实际施工、管理、支出费用,收取工程款不构成不当得利。经过激烈的庭审抗辩,法院最终采纳了王策律师的观点。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原审被告XXX返还被上诉人施工款173000元及利息,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王策律师成功逆转一审判决,为委托人QTT免除了17.3万元的连带还款责任。在这个案子中,王策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深入调查和专业论证,让模糊的事实变得清晰,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
这起案子看起来特殊,其实暴露出一个普遍问题:在工程领域,很多时候缺乏书面合同和明确的权责划分,容易引发纠纷。王策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总是秉持着严谨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相信,再复杂的纠纷也怕“较真”两个字——较真每一份证据、每一个事实、每一处法律适用。对于陷入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像王策律师这样愿意深入研究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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