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王XX和李XX在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有了一个儿子。然而,李XX性格暴躁还酗酒,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对王XX又打又骂。2025年3月,一次激烈冲突后王XX报了警,公安机关给李XX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XX并没有改变。2026年1月,王XX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把李XX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让儿子由自己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还要求李XX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李XX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查明:法院审查证据发现,李XX在婚姻期间多次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行为,而且在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后,他还是没有改正。
双方主张:原告王XX主张,李XX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被告李XX辩称,自己的行为只是偶尔的情绪失控,不构成家庭暴力,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李XX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实施家庭暴力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这个案子里,王XX坚决要离婚,调解也没用,所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支持王XX的离婚诉请。
第二,王XX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法院查明:法院确认李XX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并且该行为是导致离婚的原因。
双方主张:原告王XX主张,自己是无过错方,因为李XX的家暴行为遭受了身心伤害,所以要求李XX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被告李XX辩称,自己虽然有过错,但不应该支付这么多损害赔偿金。
法院认定: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认为李XX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王XX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李XX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法院查明:李XX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这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而王XX一直照顾孩子,孩子和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
双方主张:原告王XX主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应该由自己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被告李XX辩称,自己也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同意孩子由王XX直接抚养。
法院认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法院认为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更合适,李XX要依法支付抚养费。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王XX和李XX离婚,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李XX要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要是在婚姻里遭遇家暴,一定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具告诫书等相关材料,这是很重要的证据。另外,平时要注意收集家暴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要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多保留自己照顾孩子的证据。
在这个案子中,法院基于事实和法律,保护了无过错方王XX的权益,让她摆脱了不幸的婚姻,也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更有利的环境。代理这个案子的,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她在本案中准确把握了家暴认定、损害赔偿和抚养权等关键问题。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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