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行人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元。死者家属为维护权益,委托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王帅龙律师起诉索赔864225.49元。
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在处理交通事故这类民商事诉讼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迅速聚焦案件核心。先是全面固化证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接着针对性应对多重抗辩,针对被告二“车辆属非机动车”等抗辩,结合交警定性结论合理界定责任;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等,提交护理需求证明反驳;针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等,逐一论证费用合理性。最后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明确总损失,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98000元(扣除已垫付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无独有偶,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骑电动自行车沿公路行驶至某桥梁处时,车辆单方面侧翻,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发现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路段管理养护单位是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索赔。
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收集关键证据,证实路面缺陷;依据法律规定,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担责;面对被告“无法证明因果关系”等抗辩,逐一回应,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精准核算诉求并纠正原告诉请中的笔误。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657479.84元。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交通事故索赔时,证据收集和责任认定非常关键。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明确各方责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帅龙律师从业虽短短数年,但承办案件数量可观。在交通事故索赔这类复杂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负责的态度,面对保险公司和被告的各种抗辩,都能一一化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权益。众多当事人的胜诉判决,足以表明他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方面的实力,让无数遇难者家属在悲痛中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和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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