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的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1日,是一家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XX占股95万元,戴某某占股5万元,由黄XX负责经营和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孙XX和孙XX则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工作,他俩每月从公司获取约7000元工资报酬。
经专项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的管材金额高达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这么大的涉案金额,对被告人来说,面临的法律后果可想而知。假冒注册商标罪不仅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毁灭性打击,也会让相关责任人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在这个紧要关头,被告人找到了程豪律师。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以及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
程豪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被告人争取权益的机会,对审计报告进行详细分析,对各被告人的工作职责和参与程度进行精准梳理。
最终,在程豪律师的有效辩护下,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对被告人黄XX等作出了缓刑的判决。这一结果对被告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机。他们不仅避免了长时间的牢狱之灾,同时也有机会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从这起案件,给咱们普通人提个醒:在商业经营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红线。
本案中,被告人原本深陷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指控,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但程豪律师凭借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以及承办百余起刑事案件所积累的智慧,精准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训练,让他在处理这种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从容不迫,不放过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细节。最终,他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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