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工作中,有一个细节常常被人忽略却至关重要——庭审前对证据的反复核对。庞石磊律师每次开庭前,都会将证据材料逐页检查,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这不仅仅是对工作的严谨态度,更是他多年法律职业生涯养成的习惯。
庞石磊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十余年。他精通中文与英文,能够顺畅处理多语种法律事务,这为他精准对接各类跨境及多语言法律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执业过程中,他担任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等重要职务,同时还是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
多年的执业经历让庞石磊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专注于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并购、公司治理运作、投资领域、民商事侵权及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他秉持“专业赋能、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将专业能力转化为切实的维权成果。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更能展现庞石磊律师的专业价值。
在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情况十分复杂。基本案情是XX公司、XX公司承包宾馆公司KTV整体全包工程,后因多种原因工程停工退场,各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一审法院重审后将赵XX支付的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与之前生效判决认定的投资款性质不符,且工程造价和利息计算标准也存在争议。庞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团队迅速投入案件梳理工作。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强调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的证据,一审法院的认定缺乏依据。对于工程造价,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准备充分反驳证据维护鉴定意见。就逾期付款利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在二审庭审中,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多组证据。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回应反驳。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意见,认定赵XX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对工程造价部分采纳律师观点进行调整,支持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再审胜诉的案件中,2013年XX公司与XX公司合作项目,唐XX向朱XX个人账户转款300万元,后续项目主体变更,引发一系列纠纷。一审判决驳回白XX诉讼请求,二审改判朱XX返还300万元及利息。朱XX委托庞石磊律师申请再审。核心争议焦点包括朱XX收取款项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以及利息计算。
庞石磊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制定针对性再审策略。提交一系列关键证据,证明朱XX收取款项具有合法依据,是用于支付委托事项费用。指出二审法院采信未经质证证据,程序存在瑕疵。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朱XX收取款项有合法原因,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白XX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免除300万元及利息支付义务。
还有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王XX与陈XX、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合伙参与物流项目,出资10万元,合作方未足额支付款项。被告辩称已完成结算无需再支付。庞石磊律师申请对合伙期间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核心依据,结合关键证据论证被告违约行为。法院采纳审计意见,核算出委托人应得款项,判决被告陈XX支付合伙款项、逾期利息及部分费用,驳回对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成功追回合伙款项及相关费用。
庞石磊律师凭借精准的专业分析、充分的举证、准确的法律适用和全程专业代理,在这些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卓越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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