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进一步优化后的版本,将律师的背景信息更自然地融入行文,避免生硬的简历式罗列,同时保持事实完整、不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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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货款被拖欠是常见的法律难题。欠款方往往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导致供货方资金周转困难;而供货方在追讨时,也常面临债权安全保障难、还款方案制定难等挑战。居小森律师在处理此类纠纷中展现出独特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及SAC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自2019年执业于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以来,他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百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徐某某与被告闫某某因货款产生争议,被告拖欠原告货款42,239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居小森律师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居小森律师首先梳理买卖合同事实,明确欠款金额,整理买卖合同、交货凭证、欠款确认书及催款沟通记录等证据。考虑到被告一次性还款存在困难,他主动推动法院组织调解,促使被告确认欠款事实并同意分期还款,约定分三期偿还全部欠款。同时,在调解协议中设置“加速到期”条款:若被告未按约定时间、金额履行给付义务,剩余债权加速到期,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协议约定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保全费443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同时推动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856元,于首期还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不仅收回了全部货款,还通过“加速到期”条款解决了后续执行风险。
另一起案件中,劳动者袁某某与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就工资支付问题经人民调解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为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力,袁某某委托居小森律师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居小森律师全面审查调解协议,明确公司欠付工资款38,331.38元及支付方式,协助申请人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及相关材料,推动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与自愿性。同时,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公司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申请人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违约金2,000元。经法院审查,裁定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劳动者的工资债权得到全面保障。
居小森律师始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以客户利益为核心,通过合理的策略与方案,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难题,守护客户的信任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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