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X接到一审败诉的通知后,心中不服,决定提起上诉。而曾X面对蒋X的上诉,感到十分焦虑,他深知若败诉将面临高额的赔偿。此时,他委托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作为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丽玉律师执业9年,是律所的合伙人,在法律界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吴丽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她结合本案一、二审核心争议——蒋X与曾X是否存在事实雇佣关系,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思路。此前,吴丽玉律师处理过多起类似的劳务纠纷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证据链和法律适用有着深入的了解。
她首先巩固一审抗辩基础,强化证据支撑。整理曾X已全额支付祖坟修缮报酬的相关证据,明确双方就祖坟修缮的权利义务已终止,有力地驳斥了蒋X关于“砍树系修缮扫尾工作、雇佣关系延续”的上诉主张。
在庭审中,针对蒋X提出的“证人指认曾X在现场指挥”“一审事实认定错误”等上诉观点,吴丽玉律师逐一质证。她指出证人证言无其他证据佐证、蒋X自身陈述前后矛盾,且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雇佣关系成立,论证其上诉理由无事实依据。
面对蒋X二审提交的医疗缴费记录及新增证人证言,吴丽玉律师重点指出医疗缴费记录无法证明缴费主体、新增证人与蒋X存在利害关系、证言证明力不足,进一步强化“蒋X未能举证雇佣关系”的核心抗辩观点。
同时,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法律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强调蒋X始终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其2024年10月24日砍树系受雇于曾X,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正确判决。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吴丽玉律师及时向曾X反馈案件进展,解答他关于诉讼流程、举证责任、赔偿风险等疑问,协助曾X整理证据、配合庭审,让曾X无需亲自应对复杂的诉讼程序,全程安心。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可了吴丽玉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蒋X提交的全部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其与曾X存在事实雇佣关系,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丽玉律师凭借精准的案件把控能力、严谨的证据梳理和高效的抗辩策略,成功为曾X避免了208042.82元的经济损失。她以专业的素养和高效的服务,展现了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能力,是当之无愧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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