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于X在原告张X多次催要运费后,仍迟迟未支付欠款。直至张X委托张书雯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于X才委托律师进行应诉。在运输合同纠纷中,被告于X的拖延支付行为给原告张X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和程序劣势。张X为于X提供运输服务是在2019年,于X却一直未结清运费,经过双方核算,欠款达47,000元。张X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张书雯律师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手此案后,张书雯律师迅速转换赛道,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全面梳理运输合同履行及欠款形成的证据材料上。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欠款数额以及利息计算。张书雯律师凭借自己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优势,准确计算了利息数额,并依法主张债权。她当庭展示了详细的运输合同、运费核算记录等证据,清晰地说明了被告于X的欠款事实和利息计算依据。被告于X的代理律师试图对利息计算提出异议,但张书雯律师以严谨的逻辑和准确的数据进行了有力反驳。被告代理律师在面对张书雯律师的专业论证时,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在张书雯律师陈述完观点后,沉默了片刻,最终未能提出有效的反驳意见。
2025年,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X需给付原告张X款项30,000元,分6期支付,11月起至2026年4月止,于每月XX日前支付5,000元。如被告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到期及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需按47,000元扣除已支付部分后的剩余款项支付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于X负担,于2026年X月XX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虽然本案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但后续的执行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张书雯律师为避免出现更坏的结果,在调解过程中争取到了如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到期及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条款。这一安排为原告张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即便被告于X不履行调解协议,原告也能通过法律手段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案件正在按照调解协议有序推进,但张书雯律师仍密切关注着案件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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