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因驾驶员急刹车不慎摔倒受伤,住院90天,产生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然而,案涉公交虽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但保险公司却以格式条款约定为由,主张将全部赔偿项目纳入5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超出部分拒绝赔付。老人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陷入了维权困境,不知如何才能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2025年,老人找到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寻求帮助。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执业期间,李楠律师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处理过众多人身损害与保险理赔案件。李楠律师了解案情后,第一反应是要从格式条款的效力入手,寻找突破点。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李楠律师熟悉保险理赔的程序规则。按照常规的保险理赔思路,保险公司可能会凭借格式条款占据优势。但李楠律师采取了非常规策略,深入研究格式条款。她发现保险公司将未致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全部归入医疗限额,导致另一部分保额形同虚设,明显减轻自身责任、加重伤者负担。
在一审时,距离举证期限只剩短短几天,李楠律师争分夺秒地收集证据,精准锁定胜诉要点,指出该格式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排除伤者主要权利,即便投保人盖章亦属无效。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老人全部诉讼请求。
然而,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赔偿金额不应超5万元限额。二审期间,时间同样紧张,李楠律师再次深入分析案件,强化论证。她在二审中稳定辩护成果,明确指出该条款的不合理性和无效性。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楠律师的观点,驳回保险公司上诉,老人最终全额拿到赔偿款。
虽然老人已经全额获赔,但李楠律师也考虑到了可能出现的后续问题。如果保险公司在执行赔偿款时出现拖延等情况,李楠律师告知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为老人保留了后续的维权路径,切实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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