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连仲裁委员会的庭审现场,一场关于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正在进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王策律师出庭,而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王策律师所代理的申请人称,2016年3月29日与四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申请人依约放款,但被申请人到期未还。王策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申请人据理力争。最终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王策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在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他拥有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及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兼具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公司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200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个人财富传承等方面也有丰富实践。
另一起案件中,王策律师代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件。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挖掘机属ZXX所有,用于贵州工地施工,工程款173000元汇入QTT账户,QTT、XXX占有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判令二人共同返还。王策律师作为上诉人QTT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论证工程款归属逻辑。他指出案涉工程由QTT与XXX实际承揽施工,与被上诉人无关,工程款属承揽人报酬,非挖掘机孳息,一审仅以挖掘机归被上诉人所有即判令返还,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王策律师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原审被告XXX返还被上诉人施工款及利息,为委托人免除了17.3万元连带还款责任。
还有一起高龄老人洗浴场所摔伤致残的案件。2022年6月1日,原告在被告洗浴场所消费,结账换鞋途中因大堂台阶设置不当踩空摔倒,致左侧股骨颈骨折,构成九级伤残。王策律师代理原告维权,他论证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经审理查明,台阶仅贴反向文字提示与灯带,无立式警示牌及专人提醒,不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法院最终酌情判令被告承担40%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由被告全额承担,原告成功获赔近6万元。
王策律师始终践行“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准则,在各类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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