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众多案件卷宗中,樊梦怡律师承办的一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格外引人注目。2014年,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樊梦怡律师担任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
在法庭上,樊梦怡律师条分缕析地提出辩护意见。她指出,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由此,她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同时,她还强调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法院查明,2014年3月2日晚,冷XX、杨X在汉庭酒店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廖XX交付了一包重35克的冰毒。因数量和质量问题,王XX两次用冰糖冒充冰毒掺入毒品中,使重量变为49.11克。随后,廖XX在向日葵KTV被抓获,身上缴获冰毒8.99克;酒店房间内查获上述掺假的冰毒49.11克;王XX在酒店房间被抓获。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能看到樊梦怡律师多年执业积累的深厚功底。她能够精准地从案件细节中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这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依然能保持清晰的思路和严谨的态度。
虽然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却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这也体现出樊梦怡律师的辩护并非徒劳,她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权益。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樊梦怡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同样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原告李XX与被告卢XX离婚纠纷一案中,她作为原告李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称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怀孕的她不闻不问,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请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则辩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虽原告诉请离婚,但未提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最终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在这起案件中,樊梦怡律师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樊梦怡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她身兼多职,现任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多重身份的加持,让她既能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需求。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辩护案件,还是琐碎的婚姻家庭纠纷,她都能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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