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从相识相恋到步入婚姻殿堂,本是一件幸福的事,但现实中有的夫妻过着过着就发现彼此不合适,于是决定好聚好散。在双方都达成离婚共识的情况下,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具体的离婚流程是怎样的。其实,这种双方都同意的离婚在法律上属于协议离婚,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具体的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李和小张决定离婚,他们提前写好了离婚协议,协议里明确了孩子归小李抚养,小张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内容。然后两人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一起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是以小李和小张为例,在冷静期内,小张可能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三、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比如会审查离婚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如果审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
四、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发放离婚证时,婚姻登记员会按照相关程序为双方当事人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然后将离婚登记档案进行保存。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该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上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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