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X等十人因私自购买配件改装、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被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唐X面临着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困境,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为其辩护。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当张琪律师接手此案后,深知非法制造枪支罪在法律上的严重性,他的第一反应是全面审查案件的所有证据与鉴定意见。他清楚,只有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才能为唐X找到有利的辩护点。
在审查过程中,张琪律师发现唐X具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情节,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唐X还是初犯,无再犯危险。张琪律师熟悉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量刑和缓刑适用的规则,他知道这些情节是为唐X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的关键。在紧张的辩护准备时限内,他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策略,没有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认罪认罚上,而是深入挖掘唐X的从轻情节。
与普通代理可能只是简单强调认罪认罚不同,张琪律师通过详细分析证据和法律规定,将唐X的自首、初犯等情节与缓刑适用条件紧密结合。在法庭上,他依法提出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X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但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犯罪后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唐X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涉案枪支、配件均予以没收。
虽然唐X已经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但张琪律师也告知唐X,在缓刑考验期内仍需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撤销缓刑等后续法律程序。张琪律师的这一提醒为唐X保留了对后续情况的清晰认知,确保他能在缓刑期间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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