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原告出于对同事的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一直拖欠着。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自己是应被告请求借款转借,双方有真实的借贷意愿。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未提出抗辩。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无效。
焦点二:实际欠款金额是多少
原告主张,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自己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被告应归还该笔欠款。法院在审查了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证据后,认定原告主张的欠款金额属实。
焦点三:被告是否应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法院认为,被告拖欠还款导致原告提起诉讼,且借贷事实明确,被告应承担相应费用。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在借贷活动中,大家千万要谨慎。不要轻易将从金融机构贷的款转借给他人,这种套贷转借的行为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同时,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套贷转借的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成功追回了54.9万元本息,维护了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沈杰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有着江苏大学法学的教育背景,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等方式,帮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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