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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原告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房地产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分项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某小区7楼改造住宅工程的劳务部分。施工中被告支付部分劳务费,2022年4月双方签订两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以房折抵部分劳务费。然而,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劳务费及窝工等损失,遂提起诉讼,被告则反诉原告未完成全部劳务内容且超付费用。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颇多,包括原告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劳务内容、被告是否拖欠劳务费、是否存在窝工事实及损失、商品房抵债协议是否应履行以及被告反诉请求是否成立等。马明艳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了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等证据。她发现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未完成部分、第三方施工范围均不明确,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租赁损失等证据也不足。
马明艳律师深知在这种证据不充分且结算不明的情况下,要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并非易事。她紧紧围绕商品房抵债协议的有效性展开工作,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在庭审过程中,马明艳律师多次强调该协议的真实有效,且无证据显示协议无效或存在违约情况。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多次释明需对工程量等进行鉴定,但双方均未申请。最终,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商品房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商品房抵债协议应继续履行。20XX年X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交付两套商品房,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以及被告全部反诉请求。马明艳律师在执业2年的时间里,凭借对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入钻研,成功为原告在这起建工合同纠纷案中锁定了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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