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由四川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名誉权纠纷上诉案中,执业不久但已承办百余件案件的莫川川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证据保全这一程序关键点,为被上诉人孔某、王某成功维权。
莫川川律师接案后,作为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团队负责人,有着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丰富经验的他,首先做的便是确认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他联系被告询问是否有拖欠工资的证据,并告知被告若存在拖欠情况可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同时明确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下架相关侵权视频并向原告赔礼道歉。然而,被告并未按照要求停止侵权。在此情况下,有着多年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经验的莫川川律师,果断采取证据保全等手段,将侵权视频予以保全。这一动作源于他在多起类似案件中积累的经验,深知证据对于案件走向的决定性作用。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与办案单位的沟通回合成为推进案件的关键。莫川川律师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承担损失与精神抚慰金赔偿以及承担己方律师费的请求。法院初步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的关联性。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莫川川律师补充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及符合规定的律师费可以认定为网络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他结合自己曾代理的多起网络侵权案件经验,详细阐述了本案中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最终,法院采纳了莫川川律师的意见。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在二审中,莫川川律师作为广安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其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丰富的辩论经验,在公开听证中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法院认为,根据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被告通过网络公开平台发布侮辱、谩骂信息的事实,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名誉权。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调查取证费、律师费正确。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莫川川律师用专业和服务,为委托人切实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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