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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X参与了两起盗窃事实,涉及不同平台,共同犯罪的认定需要明确其在犯罪链条中的具体作用。同时,量刑情节也极为复杂,潘X虽有自首、退赃、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但涉案金额已达“数额较大”标准,且部分犯罪中存在主观明知,这使得案件如同一个难解的死结。
定性:精准定位从犯角色
面对如此复杂的案件,执业多年的林岚青律师没有慌乱。执业至今承办过逾500件案件,其中400余件为刑民交叉案件的她,有着丰富的经验。林岚青律师仔细梳理案件证据,发现潘X在犯罪链条中仅提供银行卡并介绍他人参与,未参与技术开发或主导资金分配。在她看来,潘X与主犯陈XX、邓某某的策划、技术实施行为有本质区别,只是起到了“工具人”的作用。于是,林岚青律师以此为依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潘X为从犯,大幅降低了量刑基准。
挖掘:从轻情节实现罪刑均衡
林岚青律师深知,要为潘X争取更轻的刑罚,就必须充分挖掘其从轻情节。她重点主张潘X的自首、退赃、谅解等情节。潘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符合自首条件;在侦查阶段退赃4990元,审查起诉阶段向被害单位退赔20000元并取得谅解。林岚青律师结合《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潘X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潘X的刑期较同案从犯显著降低。
从接手案件到最终判决,林岚青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潘X争取到了轻判。法院认定潘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林岚青律师不仅帮助潘X减轻了刑罚,也协调其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书面谅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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