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4月13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陈XX与林XX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陈XX委托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处理此案。冯从福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执业以来,已办理超千余件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
原告陈XX称,2013年10月1日被告因经营养殖业向其借款9万元2014年5月15日被告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2014年11月30日,被告又借款7.6万元。事后经多次催讨无果,陈XX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借款16.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在庭审前,冯从福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他此前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民间借贷案件,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协助陈XX收集了原、被告的居民身份证,证明诉讼主体适格;还收集了借条和欠条,以证明被告借款两笔共计16.6万元至今未还的事实。
庭审中,冯从福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陈XX的诉求。他指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林XX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被告林XX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但称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没钱偿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有被告林XX亲笔所立借条欠条及双方庭审陈述等证据证实,被告借款16.6万元未还的事实。原告主张变更利息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林XX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陈XX借款16.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冯从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凭借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深厚法学功底,准确把握案件关键,高效收集整理证据。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他以“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为执业信条,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不愧是省优秀刑辩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