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与被告因感情不和闹至法院请求离婚,案件中涉及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大额房产分割及剩余房贷承担、子女抚养费支付、探视权行使等诸多复杂问题,被告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陷入了困境。2024年5月,被告慕名来到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胡黛璇律师接待了他。胡黛璇自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件,尤其擅长婚姻纠纷案件。她深知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当事人至关重要,第一时间决定先与被告深入沟通,了解其核心诉求。
距离法院第一次开庭还剩10天。第1天,胡黛璇与被告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面谈,详细了解被告在子女抚养、房产处置等方面的想法和底线,同时安抚被告的情绪。第2天,胡黛璇开始收集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房产购买合同、双方收入证明等,为调解和可能的庭审做准备。第3天,胡黛璇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被告的诉求,制定了详细的调解策略,明确了在各个争议点上可以争取的范围。第4天,胡黛璇主动联系原告及其代理人,表达了被告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意愿,并初步沟通了调解的方向。第5天,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谈判,胡黛璇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谈判能力,为被告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局面,但在房产归属和房贷承担问题上仍存在分歧。第6天,胡黛璇再次与被告沟通,根据谈判情况调整策略,并进一步收集支持被告主张的证据。第7天,进行第二次调解谈判,胡黛璇着重强调了被告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对子女成长的有利因素,成功说服原告在房产和房贷问题上做出让步。第8天,双方就子女抚养、房产处置、债务承担等关键事项基本达成一致,但在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上还需进一步协商。第9天,胡黛璇与双方进行最后的沟通协调,确定了探视权的合理行使方式。第10天,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
2024年6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共有的大额房产归婚生子女所有,剩余房贷由被告承担;原告享有合理探视权;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虽然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但胡黛璇提醒被告,如果后续原告在履行调解协议过程中出现问题,被告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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