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当事人和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负责为劳务公司承包的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施工,像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只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下79503.50元就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赖着不给。当事人多次催讨,劳务公司就是拖着,部分小工程项目还因为工程量小、资料不全,鉴定起来困难。要是一起通过诉讼判决解决,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有些诉求得不到支持。没办法,当事人只好委托孙启发律师起诉。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小工程项目欠款是否应支付?
法院查明,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等小工程项目,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和金额没有实质性异议。原告主张,劳务公司应支付小工程项目剩余的79503.50元工程款,因为工程已经完工,劳务公司没有理由拖欠。被告辩称,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所以不能支付剩余工程款。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存在鉴定难的问题,但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法,应承担支付责任。因为工程已经完成,劳务公司不能以未结算和工程量争议为借口拒绝付款。
第二,大工程项目是否应继续诉讼?
法院查明,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大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一步核实和结算。原告主张,通过诉讼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大工程项目的工程款。被告辩称,大工程项目工程量和工程款金额存在争议,需要重新核算。法院最终认定,考虑到证据情况和解决难度,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给劳务公司一定时间配合结算。如果劳务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结算,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这样既避免了因证据不足导致诉求无法实现的风险,又为大工程项目的结算预留了时间和空间。
整体判决结果
经过孙启发律师的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要在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当事人小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要是逾期没足额支付,还得另行支付利息(以79503.5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LPR计算)。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双方就小工程项目的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详细记录工程量和工程进度。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合同、工程量确认单、聊天记录等。如果部分工程存在鉴定难的问题,可以考虑分案处理,先解决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部分,为后续解决复杂问题争取时间和空间。
这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通过分案处理的方式,为当事人尽快追回了部分欠款,也为大工程项目的结算预留了空间。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孙启发律师。执业的这几年里,他办过300余起同类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分案处理的关键所在,制定出“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的代理策略,高效解决了纠纷。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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