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实刑阴影笼罩
B某名下的某文化艺术公司主营高端管乐器进口、销售与艺术培训,是多家知名乐团的定点合作机构。然而,B某却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被某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他通过水客带货、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三种模式走私乐器,海关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若按个人犯罪处理,B某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缓刑可能;即便按单位犯罪,100万元也是“情节严重”的分水岭,作为单位负责人会跳档加重量刑。B某到案前表示,公司一直合法经营,是因自己欠缺对海关政策的理解,被供货商误导才涉案,一旦自己被判实刑,公司将难以为继,员工也会失业。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主体定性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侦查初期,办案机关倾向于认定B某个人犯罪,理由是走私行为由B某对接境外供货商、支付货款、接收货物,资金流与个人高度关联。但辩护律师阅卷后,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一是意志归属方面,走私行为是为公司经营所需,乐器用于公司销售与培训业务,采购、定价、收货按公司运营流程执行,体现单位整体意志;二是利益归属上,全部违法所得归公司账户,用于公司日常运营等,未被B某个人侵占、挥霍;三是主体适格,公司合法注册、持续经营,具备乐器进口与销售资质,并非为犯罪而设立;四是决策程序,涉案行为由B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作出,属于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此外,辩护律师还检索并提交相关典型案例。检察机关经审查后,采纳单位犯罪意见,将公司列为被告单位,B某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焦点二:偷逃税额能否核减到100万元以下?
海关初期计核结果逼近110万元,若该数额被法院采信,即便认定单位犯罪,B某仍面临三年以上实刑。周文达律师团队严格审查《海关核定证明书》,发现存在数量重复计算的情况,水客带货部分与低报价格部分有少量重叠统计,还混入了合法交易。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原核定证明书程序违法、事实错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最终,海关重新计核,核减近15万元,将最终偷逃税额定格在94.8万余元,落在100万元以下的降档区间。
焦点三:能否争取到缓刑?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主动构建从宽体系。涉案公司全额退缴税款94万余元,体现悔罪态度;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建立进口业务合规委员会,完善内控流程,开展海关法律专项培训;提交类案供办案机关参考。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作出量刑建议: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95万元;被告人B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庭审中,辩护律师继续强化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采纳全部量刑建议,判处被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并处罚金,被告人B某被判处缓刑。
法律建议
在企业经营中,一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涉及海关政策等方面。企业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规范,避免因疏忽或误解导致违法犯罪。同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案件启示与律师风采
这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中,B某从面临三年以上实刑到最终获得缓刑,周文达律师功不可没。周文达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办理,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600件,其中无罪结案案件50余件。在这起复杂的走私案中,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的辩护思路,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突破点。他在细碎的证据中寻找突破,成功将案件从个人犯罪转变为单位犯罪,核减偷逃税额,为B某争取到缓刑的机会。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格外从容。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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