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2023年3月,多名涉案人员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商议共同出资开发赌博应用软件用于网络赌博。他们经他人介绍,联系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双方达成开发赌博APP的口头协议。本案当事人李X受该公司负责人安排,作为核心技术开发人员,参与开发了名为“XXXX”的赌博APP,另一名涉案人员参与开发辅助性工作。开发过程中,该公司以其他公司名义在某支付有限公司开立账户,搭建了支付结算通道。
2023年4月,该赌博APP正式上架运营,涉案人员分工负责平台经营管理、技术维护、后台管理、赌客充值提现审核、赌博群管理等工作。经审计,2023年4月18日至6月26日期间,该APP平台内参赌人数达1485人,入账金额2400多万元,出账金额2300多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网络开设赌场犯罪。
核心争议焦点
焦点一:罪名定性
公诉机关认为李X明知是网络赌博平台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尹艳华律师则认为李X的行为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非开设赌场罪。法院审理后,未采纳律师关于罪名定性的辩护意见,认定李X构成开设赌场罪。
焦点二:共犯地位
公诉机关将李X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员。尹艳华律师提出李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帮助犯或从犯。法院审查后,认可了律师的观点,认定李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焦点三:量刑情节
尹艳华律师指出李X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系初犯、偶犯,无任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助力,应据此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确认了李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也采纳了李X协助公安机关恢复涉案赌博软件数据、协助侦破案件的情节,认定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最终,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李X成功获判缓刑,免于实刑处罚。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涉及刑事犯罪时,嫌疑人一定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从专业的角度为嫌疑人制定辩护策略,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案中,李X原本面临着严重的刑罚,但在尹艳华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执业至今,深耕刑事辩护一线十余载,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打下的基础)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从多个角度为李X制定辩护策略。她提出的从犯、坦白、退赃、协助办案等核心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成为法院对李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也是尹艳华律师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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