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庭上,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原告及代理律师张慧萍却沉着应对。原告余某向被告徐某出借40000元,被告出具50000元借条(含利息),到期未还。原告起诉要求偿还本金40000元、利息10000元及后续利息,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张慧萍律师代理原告梳理借贷证据、规范诉讼请求。2026年1月13日法院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被告缺席,视为放弃抗辩,张慧萍律师在法庭上完整陈述事实、提交关键证据,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40000元、支付利息8605.15元及后续利息;驳回原告过高利息请求。
张慧萍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法学专业,2024年开始执业,现为浙江海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海盐县百步中学法律顾问。她曾执业于刑事专业所,熟练掌握刑事案件全流程办理,在对公检法机关沟通、高频会见、案件研判等方面具备扎实的实操经验。
在另一起案件中,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许某等九人分别涉嫌非法猎捕、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涉案野生鸟类数千只,部分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在禁猎区、禁猎期实施犯罪,情节严重。
张慧萍律师作为许某的辩护人,精准梳理案情与证据。2025年7月4日法院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对指控、罪名、量刑建议无异议并签字具结,张慧萍律师提出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初犯偶犯等从轻辩护意见,协助当事人签署具结书,配合司法机关查清事实。最终法院采纳辩护观点与量刑建议,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余部分被告人也得到相应判决,扣押的野生动物、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还有一起劳务损害维权案件,原告周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被告金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表示愿意协商解决。2025年6月23日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张慧萍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立足事实与法律,积极参与调解,理性平衡双方诉求,促成20000元赔偿协议,并争取到分期支付,缓解当事人资金压力。最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协议,案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结案。
张慧萍律师秉持“以专业维护权益,以良知践行法治”的执业理念,在多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结果,用实际行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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