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各类纠纷层出不穷,如何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成为了法律从业者面临的重要挑战。在株洲,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棘手案件。他就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刘苗律师。
在刘苗律师经办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2020年7月27日晚,郑X驾车载乘朱X时发生事故,朱X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且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任。朱X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审判决阳财险某支公司和阳XXX公司分别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然而,阳XXX公司不服上诉,提出责任比例、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等问题。
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拥有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学历的刘苗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他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的索赔证据链。在责任比例问题上,刘苗律师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则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是基于保护受害人权益和保险先行赔付原则的合理裁判,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和运用,充分体现了他作为法学学士的专业素养。
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的刘苗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应对保险公司关于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的抗辩时,他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对于非医保用药,他主张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其不属于合理必要治疗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护理费,他提供了护工出具的收费证明等资料,证明180元/天的标准处于合理范围。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刘苗律师的答辩意见,维持原判,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还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全额支持,同时确保护理费标准的合理认定。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同样体现了刘苗律师的专业能力。易X与易XX系兄弟关系,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一审法院认定分割协议合法有效,易XX应按协议支付款项,但易XX不服上诉,主张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等。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的刘苗律师,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出发,全面收集并整理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系统梳理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多次、连续、一致的意思表示。针对易XX“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刘苗律师指出其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已实际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和禁止反言原则。对于易XX主张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苗律师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指出易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刘苗律师作为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和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不仅在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还通过这些案件为同类案件积累了裁判规则,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