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A伙同B、C在某软件接受上线指令,明知是违法所得仍参与取现转移。6月13日,他们去辽宁,A取走被诈骗人D的61万现金,B获7000元某币,A没获利。6月16日,他们到黑龙江齐齐哈尔,B转41万某币后,A戴口罩等取走被诈骗人E的41万现金,A获利6000元。6月17日,A在服务区被抓。
A被抓后,心里十分焦虑,他知道自己参与转移这么多诈骗赃款,肯定要受处罚。他自己也尝试着向警方解释自己只是听从安排,但情况并没有好转,他开始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A的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的姚凤东律师。姚凤东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姚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A虽然参与了犯罪,但在一些关键环节参与度不高。比如A未参与前期沟通、决策、准备资金等,只是被C支配的执行者。这个细节成为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姚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A积极配合调查,稳定、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同时,确认A积极退赃的事实,整理相关证据。还准备在庭审中从多个角度为A争取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A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姚律师则提出A应认定为从犯,因为他未参与关键环节,获利少;A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部分犯罪行为;A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A还有中止意愿。但法院经审理查明,A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A不符合自首条件;犯罪已既遂,中止意见不成立。不过,法院采纳了“初犯、偶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
听到判决结果,A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长出了一口气。法院最终判决A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违法所得6000元上缴国库。
记住这几点,能帮你避免类似法律风险:第一,别参与明知是违法所得的转账、取现等行为。第二,一旦犯错,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能做,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不过,在犯错后积极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也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姚凤东律师全面提出辩护观点,协助A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认退赃事实,为A争取到接近法定最低刑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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