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欠款纠纷围绕《还款计划书》展开,被申请人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这使得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且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的田小馨律师,与团队共同接下此案后,立即投入到关键的证据梳理工作中。过去办理300余件民商事案件的田小馨深知,债权债务案件中,转账记录、不动产登记证明、保证条款等证据是支撑诉求的基石。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对《还款计划书》、转账记录、不动产登记证明、保证条款等关键证据进行系统整理与论证,为后续的仲裁请求拟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田小馨律师与办案单位(仲裁庭)的沟通回合,推动了案件程序的不断推进。田小馨律师代表团队精准拟定仲裁请求,明确提出欠款本金、违约金、滞纳金、抵押权实现、连带责任等核心主张。仲裁庭初步对部分请求的合理性提出疑问,比如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执业近三年、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占比约68%的田小馨律师,结合以往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补充理由称: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计算有明确依据,被申请人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其有理有据的阐述下,仲裁庭最终认可了这些请求。
田小馨律师接案后的首次行动便是与团队共同梳理案件材料。他有着深厚的合同事务处理经验,深知在合同纠纷中,对合同核心条款的把握和证据的严谨审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梳理《还款计划书》等材料时,他凭借敏锐的案件洞察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到转账记录的真实性,都进行了细致的审查。这种严谨的操作习惯源于他多年来在民商事领域的实践积累,使得他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最终,仲裁庭全面支持申请人核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偿还欠款174万元,支付合法滞纳金与违约金,确认申请人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5%,委托人债权及担保权利全面实现。田小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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