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韩XX从2019年开始受王XX雇佣,干吊顶、木工、瓦工这些活儿。俩人就口头说了说劳务内容和报酬标准,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号,韩XX施工的时候,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了,他从上面摔下来,右跟骨粉碎性骨折。韩XX前后住了两次院,后来经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天、营养期100天、护理期90天。就赔偿的事儿,韩XX和王XX商量了好几次都没谈拢,韩XX就把王XX告到了永清县人民法院。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韩XX
韩XX要求王XX赔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一共158062.1元,还让王XX承担全部诉讼费。他觉得自己和王XX是雇佣关系,干活时因为王XX提供的施工工具不安全才受伤,王XX没尽到安全保障和管理义务,应该负全部责任。
被告王XX
王XX有好几个抗辩理由。一是说韩XX自己操作有过错,他和别人一起踩脚手架同一木板才导致架子断的,韩XX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得自己担责。二是觉得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太高,和当地收入水平不符,而且韩XX出院没多久就上班了,误工天数没那么多。三是说自己给韩XX垫付了42000元医疗费,可韩XX只认37000元,他要举证证明实际垫付金额。四是认为韩XX的伤不全是这次施工事故造成的,和他其他意外也有关,得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扣掉60%的损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一审的时候,王XX没拿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垫付了42000元,所以法院只认了双方都承认的37000元。到了二审,王XX提交了录音、转账记录、聊天截图这些新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他确实垫付了42000元。另外,王XX说韩XX的伤和其他意外有关,但一直没拿出证据。
法院的认定逻辑
责任比例划分
法院觉得王XX作为雇主,有义务给干活的人提供安全的施工工具,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这次事故就是因为他提供的脚手架有安全隐患,他没尽到基本义务,过错比较大,所以要承担80%的主要赔偿责任。韩XX作为成年人,施工时没好好注意安全,也有一定过错,自己承担20%的次要责任。
损失数额认定
一审法院参照河北省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结合司法鉴定确定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算出韩XX的合理损失是98590元。这个计算方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审法院也认可。
垫付金额认定
一审因为王XX没证据,只认了37000元。二审王XX拿出了新证据,法院就纠正为42000元。
因果关系认定
王XX说韩XX的伤和其他意外有关,可又拿不出证据,就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所以法院认定韩XX的伤就是这次施工事故造成的,不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最终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按98590元的损失总额,80%的责任比例,扣掉37000元垫付费用,判王XX赔韩XX98590元,驳回韩XX其他请求,诉讼费按责任比例分担。二审法院维持了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把垫付金额纠正为42000元,改判王XX赔韩XX93590元,驳回韩XX其他请求,二审诉讼费王XX承担主要部分,韩XX承担次要部分。
这个案子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不管是雇主还是雇工,都得重视安全问题。雇主一定要给雇工提供安全的工具和环境,不然出了事得担大责。雇工自己也要多注意安全,别觉得有雇主担着就大意。另外,遇到纠纷要及时保留证据,像垫付费用这种事儿,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不然很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结尾
这个案子里,韩XX受伤后和王XX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很大争议,双方各执一词。但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公正判决,王XX承担八成赔偿责任。王芳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超1000件案子,其中经济纠纷类就有600多件,在处理这类案件上经验丰富。深厚的实务积淀让她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了关键证据和法律适用,帮助韩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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