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遭到三被告的侵害,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且专精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的田小馨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曾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为罗莱、绿叶等知名品牌提供专业服务的田小馨律师,接案后迅速行动,将固定商标权属、侵权行为、侵权产品、损失依据等关键证据作为首要任务。
田小馨律师首先申请查阅相关商标档案、销售记录等资料。过去成功办理300余件民商事案件的他,深知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属证据是维权的基础。他仔细核对商标注册证书、授权文件等,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田小馨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收集了被告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照片、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在收集侵权产品证据时,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确保证据的来源合法、真实有效。
明确商标侵权法律责任后,田小馨律师制定了详细的维权诉讼方案。在与法院的沟通中,田小馨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法院初步答复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和法律依据。此时,有着丰富司法实战经验的田小馨律师补充理由,他结合自己曾办理的多起商标侵权案件经验,指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认可了田小馨律师的观点,决定受理此案。
庭审中,田小馨律师积极主导调解进程。他深知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高效方式,既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又能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曾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中成功调解止损维权的田小馨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与被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协商。他向被告阐明了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同时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行为,被告公司当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原告的维权目标全部实现。
田小馨律师在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和丰富的司法实战经验,为原告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在商标侵权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成果,再次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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